什邡市伊科车业有限公司环保验收公示发表时间:2019-03-08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,于2019年3月8日将项目废气、废水、噪声及配套的主、辅工程、环保工程验收情况予以公告。如有建议意见,请于2019年4月4日前(20个工作日)提出。 4、项目概况:项目位于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什邡经济开发区(北区),总投资1500万元,租用四川雷克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房,占地6.7亩,建筑面积7500m2,新建2条助动自行车生产线,配套安装冲床、切割机、剪板机、折弯机、焊机等设备。达到年产2.88万辆助动自行车的生产能力。 附件: 验收监测报告/Upload/file/20190320/20190320111797589758.pdf 验收意见/Upload/file/20190320/20190320111783748374.pdf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