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坡区升鸿建材经营部“ 年加工15万立方米连砂石生产项目”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公示发表时间:2018-02-08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,于2018年2月8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。如有建议意见,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(20个工作日)提出。 附件: 1.东坡区升鸿建材经营部年加工15万立方米连砂石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及附图附件/Upload/file/20180208/2018020813170279279.pdf 2.东坡区升鸿建材经营部年加工15万立方米连砂石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/Upload/file/20180208/20180208131874487448.pdf |